02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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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8日

陕西修订扣押收缴没收药品管理办法

中国医药报 02版综合
2026年07月18日

本报陕西讯 近日,陕西省药监局印发新修订《陕西省药品监管扣押收缴没收物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涉案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全流程管理,搭建起“办案与保管分离、处置分级审批、全程闭环可溯”的现代化监管体系。

《办法》明确省、市、县三级药监部门权责边界:省级药监部门统筹全省业务指导与集中处置,市级药监部门负责辖区统筹、指导县级药监部门开展工作,县级药监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无存储条件的可申请跨区域委托保管。同时,《办法》明确,涉案物品保管、检验、销毁、公告等所有执法成本,全部纳入部门办案经费,严禁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办法》要求各级药监部门设置专用保管场所,配齐安防设施,落实“双人双锁、专人负责”硬性制度,办案人员严禁兼任保管员,从源头实现办案、保管岗位分离;对涉案物品出入库、调用实行全链条标准化管控,特殊药品严禁用于展示;对危害健康物品实行无害化销毁;对特殊药品要严格按照国家专项法规处置。

(贺一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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