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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青海讯 近日,青海省药监局组织召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集体约谈会。青海省32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如部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率不高、门店自行从非指定渠道采购药品等,并对相关企业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会议强调,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作为管理核心,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强化对连锁门店及全体工作人员的法规政策培训,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能精准掌握“七统一”标准要求,从思想上筑牢合规经营防线;严格执行“七统一”标准,尤其是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严防出现“总部失管、门店失控”的情况;主动提升连锁管理水平,既要通过精细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更要重视并妥善解决门店的合理诉求,真正形成“总部引领、门店协同”的发展格局,共同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按照“七统一”标准,开展全部门店自查整改并报送自查整改报告。 (薛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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