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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易真 实习记者 张一
近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了《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抽样检验结果公告(2025年第1期)》(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标示为广州市嘉洲樱花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嘉洲樱花)等企业生产的创立美七子焕颜软膜粉等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公告》显示,经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检验,标示为广州嘉洲樱花生产的1批次创立美七子焕颜软膜粉(标示批号:CLM009)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显示,测定菌落总数便于判明样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是对样品进行卫生学总评价的综合依据。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限值为≤500CFU/g,其他化妆品限值为≤1000CFU/g。
一位省级化妆品检查员告诉记者:“菌落总数超标可能导致部分消费者出现皮肤刺激和过敏,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影响。”他表示,化妆品在生产制造、运输、储存过程中都可能发生微生物污染,菌落总数超标与企业多个生产环节息息相关,如设备清理不彻底、管道消毒不到位、包装储存不合规等。
为了解产品不合格情况,记者根据企查查显示的手机号码多次致电广州嘉洲樱花,电话均无人接听。
记者登录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查询发现,近年来,广州嘉洲樱花多次因生产或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化妆品被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
信用广东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州嘉洲樱花因生产经营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2025年1月6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其依法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此外,该网站还显示,广州嘉洲樱花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日对其进行了罚款。
2024年12月16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的《福建省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通告(2024年第2期)》显示,标示为广州嘉洲樱花生产的1批次创立美七子焕颜软膜粉(标示生产日期:2023/01/02)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2022年6月10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的《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监督检查的通告(2022年第2期)》显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等法规规章文件,广东省药监局对广州嘉洲樱花的监督检查结果为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调查处理。
2022年3月24日,江苏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28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显示,标示委托方为香港中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托生产方为广州嘉洲樱花的1批次萧筱植草面膜粉2号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铅、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菌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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