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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西藏讯 日前,西藏自治区药监局有关负责人组织自治区药监局、拉萨市市场监管局、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管局药械监管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督查组,对拉萨市医药超市、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企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等经营使用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以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疫苗,以及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相关产品的购销渠道合法性、查验记录真实性、经营使用规范性、基础信息数据可追溯性,以及“四类药品”实名销售登记管理情况、处方药审方管理情况等。此外,督查组还对新冠病毒疫苗和核酸检测试剂使用单位的冷链储运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提出质量安全保障相关措施要求。
经检查,共发现部分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存在基础信息记录不全、不合格药品管控措施不到位、购销记录缺失等问题。督查组现场对两家医药超市、一家医疗机构提出整改要求,责令一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停业整顿。(白玛措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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