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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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5日

辽宁推进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体系提升

中国医药报 02版综合
2026年09月05日

本报辽宁讯 (记者蒋红瑜) 近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辽宁省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行动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以及相关工作要求。

《方案》提出,到2028年底,力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履职能力、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企业体系文件完整性、规范性和体系运行效能提档升级,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服务能力、监管效能持续增强,基本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社会共治格局。

《方案》围绕助力企业质量体系提升、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服务能力三个方面提出12项重点任务。

为助力企业质量体系提升,《方案》明确,梳理企业质量体系运行中的共性问题,建立共性问题清单,明确解决措施和时间表。指导行业协会探索组建辽宁省化妆品行业专家委员会,为专项行动提供技术支撑。每年重点帮扶一批生产规模小、质量体系差、管理能力弱的在产中小微企业,帮助企业补齐质量体系短板。

针对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方案》提出,科学制订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加大对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效能的监管力度,紧盯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放行等关键节点,监督企业持续合规生产。通过政策引导、标准引领、监管赋能等组合措施,支持企业、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辽妆品牌影响力和区域竞争力。鼓励行业协会加强对化妆品企业的规范指引,搭建企业间、企业与监管部门间的交流平台。支持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研究制定化妆品原料验收指南等地方标准。

在提升监管服务能力方面,《方案》要求,依托辽宁省药监局智慧监管系统,进一步优化企业质量安全信用分级分类指标,制定辽宁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行差异化监管。结合产业发展新需求、新挑战,通过政策问答、培训宣贯、调研交流、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进一步统一检查标准和尺度。推进辽宁省药监局智慧监管系统建设,整合化妆品备案、生产许可、监督检查等数据信息,深度挖掘数据价值,完善风险预警模型,探索运用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风险趋势研判和辅助检查工作。持续加强省级化妆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检查,促进检查员能力提升。

根据《方案》,辽宁省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按照全面启动、夯实根基,深入推进、示范引领,巩固提升、长效固化的原则分步推进。同时,辽宁省药监局成立辽宁省化妆品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专项工作小组,整体谋划、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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