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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广东讯 近日,广东省药监局印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与备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据悉,2022年,广东省药监局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与备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旧版实施细则)。自旧版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广东省新增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备案文号120个。为推动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产业化,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进一步优化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与备案工作流程,广东省药监局对旧版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并印发《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共7章80条,在旧版实施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规范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备案、调剂使用等。
《实施细则》提出,优化检验、审评等环节,开展前置注册检验,压缩审评时限,实施并联审评审批。优化注册备案管理,增加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剂型,优化备案流程。在完善制剂调剂管理方面,《实施细则》明确,支持医疗机构制剂基于人用经验数据收集及医疗合作的需要,规范开展多中心临床使用。 (陈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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