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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西藏讯 (记者常锐博) 近日,西藏自治区药监局发布《西藏自治区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8年底的行动目标,并明确了梳理质量体系共性问题、开展质量体系精准指导、提升关键岗位人员能力等10项主要任务。
在梳理质量体系共性问题方面,《实施方案》要求,要组织对西藏自治区化妆品企业质量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开展调研。重点聚焦质量体系文件的完整性、生产过程与注册备案资料载明技术要求的一致性、原料使用的合规性等方面,查找薄弱环节,梳理质量体系运行中的共性问题。
为开展质量体系精准指导,《实施方案》提出建立“监管+服务”工作模式,结合企业规模、风险防控能力、企业需求等因素,推行“一企一策”“服务到企”等措施,持续开展“一对一”服务指导,重点从完善质量体系文件、提高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和自查自纠能力等方面进行指导。针对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不会建、建不好”质量管理体系难题,《实施方案》提出,将研究编制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指南,助力企业夯实发展基础。
在提升关键岗位人员能力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优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接收化妆品企业检验检测人员跟班学习,提升检验人员能力。同时,建立西藏自治区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信息库,每年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培训,督促其提升履职能力,并对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等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化妆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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