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综合
PDF版下载   
2026年03月10日

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传播力分析

“湖北药监”排名第一,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宣贯工作受关注

中国医药报 02版综合
2026年03月10日

□ 本报记者 李佳欢

3月8日,中国医药报社发布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传播力分析(3月2日—7日)。本分析根据微信公众号总阅读数、最大阅读数、文章数、原创文章数等多维度综合得出,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传播力突出的公众号

3月2日—7日,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传播力较强的为:“湖北药监”“浙江药闻”“内蒙古药监”“江苏药品监管”“广东药监”“江西药监”“海南药监”“云南药品监管”“上海药监”“甘肃药监”。

高关注度文章分析

“湖北药监”于3月3日发布的文章《省药监局举办2026年“新春第一课”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较高的文章。文章介绍,2月25日—28日,湖北省药监局举办2026年“新春第一课”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培训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广度,采取主会场与视频分会场联动方式,实现湖北省药监局机关、各分局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全员参训,为做好2026年药品监管工作凝心聚力、赋能提效。相关消息持续受到公众关注。

“浙江药闻”于3月4日发布的文章《关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变更管理失控的问题探析》,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最高的文章。文章介绍,部分医疗器械企业对变更管理重视不足、执行不到位,存在变更流程不规范、验证不充分、过程不受控、记录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变更管理作为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产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文章引用两个具体案例,具有警示性、专业性与实操指导价值。相关消息持续受到公众关注。

“内蒙古药监”于3月4日发布的文章《内蒙古全面启动2026年国家药品抽检及国家中药材质量监测工作》,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较高的文章。文章介绍,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药品抽检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2026年国家药品抽检及国家中药材质量监测工作。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细化任务流程,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抽检各环节无缝衔接、责任到人,并扎实做好岗前抽样培训、人员选配、车辆保障、设备调试及物资装备发放等准备工作,为工作有序开展筑牢基础。相关消息持续受到公众关注。

综合各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来看,3月3日发布的《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通知》备受关注,被“浙江药闻”“青海药监”“山东药监”“上海药监”等多家公众号转载。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