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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吉林讯 近日,吉林省药监局印发《关于推进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要坚持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警示震慑与固本培元、常态教育与系统治理、问题导向与标本兼治相结合,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实施意见》要求,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局警示教育大会,重点从思想根源、权力运行、制度漏洞、责任缺失、监管短板5个维度进行深度剖析;对新任职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年轻干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警示教育,做到逢提必谈、逢岗必警。把典型案例纳入党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必学必谈内容,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题学习,深入剖析案件根源,引以为戒。坚持“一案一启动”以案促改,对查实违纪违法案件、被上级问责、巡视(察)审计反馈突出问题,立即启动以案促改工作;同时,对照案例查找管党治党责任、制度执行、监督管理、风险防控等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销号推进,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实施意见》明确,紧盯“关键少数”、年轻干部、一线执法检查人员三类重点对象,开展廉洁提醒、自查自纠、明察暗访与专项监督;将案例暴露的突出问题列入日常监督重点,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行立改,彻底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将廉政风险排查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动态更新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针对“两品一械”注册监管、审评审批、抽样检测等重要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干预和插手药品监管具体事项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叶阳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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