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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吉林讯 近日,吉林省药监局结合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向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发出倡议,坚决抵制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倡议明确,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要严格遵守药品经营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处置风险隐患,依法依规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活动。要完善溯源机制,严格审核药品流向,认真查验上游资质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经营和使用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合格的药品;严格落实药品追溯制度,确保购销存信息完整可溯,坚持追溯扫码,实现“一物一码、物码同追”,从源头阻断回流药流通路径,实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同时,倡议要求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要构建防御体系,严格落实票、账、货、款一致要求;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来源不明的药品,严防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二次销售,发现来源不明的药品,应当立即向药品监管及相关部门报告;加强企业员工专项培训,提升回流药识别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杜绝参与任何形式的回流药交易。
(叶阳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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