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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版)
突出大要案件查办。持续聚焦药械妆领域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业态、重点区域,与公安、检察部门联合开展案件督导,进一步畅通涉刑案件产品检验检测“绿色通道”;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深挖细查大要案,滁州市、芜湖市各破获1起涉案金额近亿元的假药大案,案件查办震慑效应凸显。深入推进“药安乡村2023”全省药械妆专项稽查行动,截至8月底,全省查办案件1878件,查办大要案4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5件,有力净化了乡村药品安全环境。
突出监管专业化能力建设。完成首批专职检查员分级分类认定,建立8家检查员实训基地,组建省市县三级药品稽查专家(骨干)库,举办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能力竞赛和全省药品监督检验技能竞赛,带动岗位练兵3000余人。加快推进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安徽省药械检验检测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获批建设,完成生物制品等检验资质扩项;与亳州市政府合作共建实体运行的安徽省药监局药品核查亳州分中心;开展药品监管数字化整体设计,推进监管数据共享共用,以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为切入点,积极发挥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安徽协同创新平台作用。采取31项举措推进市县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市县药品检验检测能力达标提升行动,推进市县药品监管人员专业化轮训。
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加快形成更多可复制易推广实践经验
推进药品监管制度标准创新。出台《安徽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指导规则》,鼓励、规范全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指导,提高行政效能,保护和增进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发布《安徽省医疗器械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调查处置工作指南》,出台《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饮片生产现场检查严重缺陷评定指南(试行)》。依托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建设的国家药监局中药质量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牵头编写了《安徽省中药材标准(2022年版)》《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一册)》,制定中药及中药分子序列标准42个。
推动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今年11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若干措施》,健全全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蚌埠市高新区出台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文件,马鞍山市、黄山市徽州区、池州市贵池区等地正在加快推进相关文件出台;黄山、宣城、芜湖等市积极探索推进乡镇和村药品安全“四员”队伍建设,广德市、泾县等地的村信息员、协管员已发现报告4条案件线索,均已立案查处。
全面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具体实践。安徽省药监局将始终坚持“四个最严”根本遵循,坚决扛起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使命担当,全力以赴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全面深化,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跨区域跨层级监管联动,凝聚部门、属地、企业和公众等各方合力,健全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推动药品安全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保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药监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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