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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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3日

安徽省药监局

印发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

中国医药报 02版要闻
2022年12月23日

本报安徽讯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印发《安徽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以持续优化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清单》所列的免罚事项共15条,涵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领域。《清单》的实施,有助于解决基层面临的执法力度和温度难以兼顾的现实问题,进一步促进执法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悉,安徽省药监局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本着依法、审慎的原则,确定了免罚事项确立的具体原则。一是依据法定原则,即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可以免罚的。二是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鉴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承担主体责任,其他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同主体责任性质不同,免罚事项更加侧重对经营、使用环节行为的考量。三是严格风险控制。遵循风险可控的原则,结合日常生活经验判断,《清单》规定的免罚事项不会直接产生影响用药安全的严重危害后果。 (顾园园 杨成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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