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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广西讯 (记者常锐博)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在南宁市召开会议,全面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警戒制度试点工作。
会议明确开展医疗器械警戒制度试点工作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开展试点工作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障公众用械安全的具体举措,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的现实要求,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的实践探索。各相关单位要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发布的医疗器械警戒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聚焦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五大重点任务,精准发力确保试点实效。
会上,相关处室对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系统解读,并邀请其他省级药监部门的专家围绕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警戒制度构建、不良事件监测上报、风险识别及日常警戒实操要点、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警戒体系建设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据悉,目前已遴选13家不同风险类别的企业进行试点工作。
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相关处室及参与试点工作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市市场监管局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等在线上同步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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