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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陕西讯 近日,陕西省药监局制定出台《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9条具体措施,将服务贯穿于药品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构建服务、执法、管理三位一体的新型行政执法模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事前预防指导,服务走在监管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强化合规指导服务,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及时解决行政相对人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企业从“被动合规”向“主动履责”转变。
坚持事中刚柔并济,服务贯穿执法中。推行说理式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在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等工作中,主动讲明执法目的、要求、依据、事实、后果和救济渠道等。依法运用药品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给予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空间。严厉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将重大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
坚持事后综合施策,服务延伸整改后。通过“回头访”“回头看”“回头检”等方式,强化对问题产品和企业的整改核查和跟踪问效。建立“容错+信用修复”闭环管理机制,优化修复业务流程,对失信企业提供“一对一”合规指导,鼓励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构建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双重监督体系,推动形成“监管部门主抓、兼职人员配合、协会主动作为、群众积极参与”新局面。 (贺一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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