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东讯 近日,广东省药监局印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国家药监局印发的《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部分条款进行细化量化,结合执法实际进行了规定。
《实施细则》正文共20条,对减轻和从轻作出了规定,分别列举可以从轻和可以减轻的情形,并按照减轻与从轻的内在逻辑关系,制定“具有本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两项或两项以上可以从轻情形的”可以减轻这一公式,打通两者之间的适用情形,使可以减轻和可以从轻均有法可依。 (陈海荣)
©2019中国食品药品网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