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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 (记者蒋红瑜) 近日,国家药监局通报4起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案件信息。
此次通报的违法违规案件包括:天全县润生堂大药房在美团平台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未按照规定告知药品监管部门;上海伊睫尔贸易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方式,在小红书平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温州一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伯乐店在美团平台销售医疗器械,未及时更新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且未按要求整改;重庆永尔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销售医疗器械,未按照要求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且未按要求整改。
对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相关市(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据有关规定,分别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国家药监局提示,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活动的,应当在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以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依法诚信经营,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企业应当持续加强网售合规治理工作,对入网医疗器械经营者经营资质和产品资质加强监测和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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