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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南讯 (记者李易真) 近日,海南省药监局与海南省公安厅共同制定了《海南省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案件行刑衔接及检验认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工作细则》共六章36条,旨在进一步促进海南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侦查高效衔接,健全药品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工作细则》细化了案件移送、立案和反馈、复议和监督、双向移送等工作要求;对涉案物品检验绿色通道、委托检验、补充检验以及认定意见的出具等进行了明确;对涉案证据保存、涉案物品交接和委托保管也作出规定;同时,要求药监和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联合调查、联合督办等协作配合机制。
据悉,海南省药监局将联合海南省公安厅抓好《工作细则》落实工作,指导市、县药品执法人员和公安干警依法办案,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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