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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殷芝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4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26号)》(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注册人为广州市百爱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百爱神)、生产企业为佛山市顺德区香江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市香江精细化工实业)的名朵清透水润防晒喷雾SPF50+PA+++(标示批号:BASJ033-F)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成分比对”,检验结果为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等。
《通告》还显示,广州百爱神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广东省药监局审查,被抽检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确为广州百爱神注册、佛山市香江精细化工实业生产。上述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查实后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通告》发布同日,信用广州网站更新了一则对广州百爱神的行政处罚信息。信息显示,广州百爱神因存在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提供虚假证据材料和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化妆品等违法行为,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处以行政处罚,共计罚没约20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从7月16日上午开始多次致电广州百爱神,截至发稿,电话未接通。
记者登录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查询发现,今年以来,广州百爱神因产品不合格问题多次被监管部门“点名”。
6月27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2期)》显示,标示为广州百爱神委托生产、惠州市宝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托生产的2批次名朵清透水润防晒喷雾SPF50+PA+++(标示批号:20230101B2、23050401B2)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
2月20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9期)》显示,标示为广州百爱神生产的浪莎LANGSHA顺滑香氛洗发露(标示批号:220927XRF02)、浪莎LANGSHA 净爽香氛沐浴露(标示批号:220902XRE01)不符合规定,不合格原因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含量超标。
根据《通告》,除广州百爱神相关产品外,另有39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监局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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