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
- 中央新闻网站
本报海南讯 日前,海南省药监局被海南省司法厅评为海南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制审核制度)典型示范单位。
据悉,今年以来,海南省药监局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从行政执法主体、行政许可等方面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执法公示运行机制,主动公开海南省药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行政处罚信息。
在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该局按照执法人员与装备4∶1的配置要求,为执法人员配置执法记录仪;参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设置办案询问室;建立执法文书统一范本,持续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
同时,该局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制审核制度,建立由4名公职律师组成的法制审核机构,并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通过提前介入审核或事前咨询,使执法监督关口前移。 (殷芝)
©2019中国食品药品网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