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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贵州讯 (记者蒋红瑜) 近日,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贵州省药品注册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药品注册工作程序。
药品注册管理工作是药品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涉及受理、审查、审评、检测、审批等多个环节。《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药品注册工作受理机构、审评机构、检验机构、审批机构的职责分工、流转程序、工作规范和办理时限。
在进一步压缩相关工作时限方面,《程序规定》将分散在多个法规、文件中的有关药品注册工作时限作了集中规定。其中,受理、审批、备案工作时限,在法定工作时限减半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按承诺时限执行;审评、核查、检验等工作时限由于程序较为复杂、技术含量高、工作量大等原因,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药监局的规定执行;将各具体承办部门间的资料、批件、检验报告等文件流转时限,在法定时限内统一规定为2个工作日,提高文件流转效率。
《程序规定》的出台实施,是贵州省药监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举措,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高企业办事效率,保障申请人权益,对规范药品注册活动、加强药品注册管理、保障药品安全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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