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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钰祥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自新一轮机构改革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机构改革后药品监管新的职责定位和新时代医药产业发展规律,通过创新优化制度,促进监管效能提升。
经过近一年的探索实践,形成了“监管处室全员办案机制、混合编组执法检查机制、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机制及党组听取检查结果研判审核制度、组织企业开展集体约谈制度”(简称“三机制、两制度”),并在实践检验中取得良好成效。
创新监管机制
结合新疆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制定了“三机制、两制度”。
监管处室全员办案机制。针对原来监管处室只检查不办案或重检查轻办案的现象,在处室职能划分上,执法稽查局依职能办理大案要案,负责跨地域的案件调度指挥;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化妆品监督管理处4个监管处室负责业务范围内的依法监管和执法办案工作。
混合编组执法检查机制。针对监管处室人员较少、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的现状,自治区药监局党组统一部署,由局机关各业务处室行政执法人员和自治区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自治区药检研究院、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机构的技术人员混编成组,组织对管理相对人进行监督检查,同步开展合法性检查和合规性审查。
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机制。针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行业点多面广线长、日常性监管力量少、监管难度大等实际情况,自治区药监局党组在关键时间节点对重点产品和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格监管。专项整治期间,打破处室、单位界限,化零为整,整合各处室、各单位力量,合理划分人员,形成若干检查组,集中精力、时间开展整治,有效解决整治任务重、时间要求紧、问题矛盾突出、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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