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7版:法治周刊·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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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3月08日

话题回放:

中国医药报 A07版法治周刊·争鸣
2008年03月08日

甲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张××到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注    销甲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称该药品零售企业的《营业执照》已经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但该药品零售企业因超范围经营正被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立案调查,尚未处理完毕。在如何对待张××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问题上,该局内部出现了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不能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必须待案件处理完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第二种意见认为,法律法规没有对注销规定禁止性条件,所以应该给予注销。

(本话题由新疆博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张涛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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