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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江西讯 近日,江西省药监局印发《药品经营电子化智能监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启动药品经营电子化智能监管试点工作,在前期疫苗流通合规资料数字化管理工作基础上,将电子化范围从疫苗扩展至全品类药品。
根据《工作方案》,江西省药监局选择5家药品生产企业、7家药品批发企业、5家零售连锁总部和3家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单位,聚焦电子随货同行单流转、电子药检报告管理、电子首营资料交换、储运温度电子报告、供应链多方协同、非现场远程监管检查、疫苗等特殊药品合规资料数字化7个应用场景开展试点工作。参与试点的单位可不再留存纸质材料存档。
试点工作旨在解决药品流通环节纸质档案材料多、管理任务繁重等问题,实现随货同行单、药检报告、首营资料等核心合规资料的全程电子化流转,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业务联动和非现场远程监管检查模式,全面提升药品流通监管能力和数据治理水平。
(谭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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