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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对普法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其中,河北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南片区)、安徽省药监局政策法规处、重庆市药监局检查四局、陕西省药监局政策法规处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即日起,本版开设“‘八五’普法中期突出表现追踪”系列报道,展示上述获表扬单位的典型做法和主要成果,为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做好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供借鉴。
□ 贺一辰 王琦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陕西省药监局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持续提升全省药品监管人员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强化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深入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目前,全省药品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推进全省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近日,陕西省药监局政策法规处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立足监管职责 营造普法氛围
“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陕西省药监局紧盯药品监管职能职责,组织开展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同时,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每年组织监管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陕西省药监局连续四年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评为陕西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优秀单位。
依法行政是普法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陕西省药监局每年组织召开全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执法监督培训会议,规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动态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连续五年联合专业法考培训机构举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累计组织全局210余人次参加培训,目前全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数达到17名,公职律师数量达到15名。
为保证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推进,2021年,陕西省药监局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法规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的普法领导小组,并制定《陕西省药品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此后,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药品监管学法用法普法宣传工作要点》,将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创新释法形式 丰富普法内容
陕西省药监局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努力让释法说理更通俗易懂、生动有趣。该局策划拍摄普法微视频,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其中《当心!这样买到的可能是假药》微视频获得第五届平安陕西“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微动漫类三等奖;编排相声、情景剧等特色普法宣传作品,将法治宣传与大众文化有机融合,以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方式宣传药品法律知识。
同时,陕西省药监局坚持以案释法。2021年至今,该局共编印《药品执法行政诉讼案例选编》八部,遴选具有警示意义的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案件裁判文书,进行分析解读,供全省药品监管人员参考,努力提高监管人员依法行政与执法办案水平;2023年以来,在《西北信息报》等报刊以及省药监局微信公众号开办以案说法普法宣传专栏,以真实案例解说法律,引导药品从业者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指导公众合理选购药品、依法维权。
此外,陕西省药监局还通过探索“普法+”,增强普法实效。依托陕西省石泉县国家药监局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利用石泉县“国家旅游示范县”丰富的旅游资源,深入开展“普法+全域旅游”,在景区文旅活动中融入药品普法教育元素;结合石泉县中药材资源丰富的实际,开展“普法+乡村振兴”,邀请相关专家到中药材企业、田间地头讲解中药材种植生产规范,开展精准普法。结合行政执法、日常监管,实施“普法+规范执法”,组织行政相对人开展行政约谈、集中学习、法律法规测试等,促进行政相对人自觉学法、守法。
加强阵地建设 拓宽普法渠道
2023年2月,陕西省药监局联合省委普法办在全省药监系统组织开展“陕西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大力开展药品法治宣传教育。
2023年6月以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管局、宝鸡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作为基地创建单位,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管局以向群众普法为重点,采用“1个中心(未央区政务服务中心)提质+6个支撑(一线执法点、药品零售企业、社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和线上平台)扩面”模式,积极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宝鸡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以“下基层、到一线、面对面、广覆盖”为指导思想,按照“一主四副(一个主阵地:机关展馆;四个副阵地:生产企业、零售药店、社区和主题广场)”架构,着力构建从点到面、从线下到线上、从平面到立体的药品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持续拓宽普法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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