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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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5日

福建厦门出台处方药销售合规指引

中国医药报 02版综合
2025年10月25日

本报福建讯 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推动厦门市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规范化发展,筑牢公众用药安全防线。

《指引》作为福建省首个针对处方药销售的专项合规指引,其发布是厦门市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有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引》从许可和注册、陈列和展示、凭处方销售、处方审核调配、记录和追溯、专门管理要求六个方面,提出38条具体合规建议,旨在明确“必须做”“不能做”和“怎么做”的实操标准,为药品零售企业提供清晰的处方药销售指引,也为监管执法提供统一依据。

《指引》要求,在许可和注册方面,药品零售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和品种相适应的执业药师,执业药师应当注册在所执业的药品零售企业。在陈列和展示方面,药品零售企业应将执业药师在岗情况挂牌明示,不得开架销售处方药,不得以各种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在凭处方销售与处方审核调配方面,企业应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可以是纸质或电子处方,电子处方应进行协议管理与重复使用控制;处方应由执业药师负责审核,处方审核岗位的职责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面对不合理用药或存在错误的处方,药师应拒绝调配。《指引》还强化了记录和追溯管理,要求处方保留不少于五年,实现全程可溯源。针对销售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以及网络销售处方药等专门管理情形,《指引》也分别提出具体合规要求与操作规范。 (毛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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