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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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成效局长谈】以“三种思维”推动属地药品安全责任落实

中国医药报 01版要闻
2025年04月29日

□ 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天平

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大局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抓手,在完善体系、监督落实、提升能力上下功夫,全力推动属地药品安全责任落实。

坚持大局思维,着力健全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坚持大局思维,针对部分地区对药品安全工作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属地监管责任压得不实,药品监管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着力健全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推动出台制度文件。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先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药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对自治区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药品安全责任作出规定,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评价制度,规定了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情形,为更好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提供了制度支持。

指导各地细化落实责任。各盟市、旗县党委、政府及时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听取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并就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进行研究部署。目前,12个盟市均已起草了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责任清单或工作举措,各盟市党委、政府对药品安全工作重视程度明显提高。2024年全区市县药品监管部门新招录、引进药学专业人员84人,5个盟市监管部门增加或调整优化药品监管内设机构,投入约4600万元用于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和执法装备购置,聘用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10810名。

细化自治区相关部门药品安全责任。为抓好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药品安全责任落实,推动制定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药品安全责任制清单,进一步明确细化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工作部门药品安全责任,推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药品安全治理格局。

坚持系统思维,督促药品安全责任全面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坚持系统思维,推动完善药品安全责任考核、督查、约谈等工作机制,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促进各地将药品安全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协同规范药品领域市场秩序。

(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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