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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青海讯 近日,青海省药监局公布了近期开展的医用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结果。检查结果显示,未发现相关企业有违反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生产行为。
1月11日,青海省药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用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意识,以医用氧生产、储存和使用为主线,会同卫生健康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从源头生产、流通运输到终端使用,全链条、无死角全面排查化解质量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医用氧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储存运输条件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情况,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积极向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和公众开展安全用氧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截至目前,青海省药品监管部门已检查医用氧生产企业和分子筛制氧机生产企业3家,现场监督、核实了液氧储罐、气化装置、充装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校准与维护等,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未发现违反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生产行为。 (曲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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