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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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

【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成效局长谈】注重“三个效果” 打击违法行为

中国医药报 01版要闻
2024年12月24日

□ 辽宁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田东泉

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辽宁省始终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坚决打击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辽宁省药监局秉持宽严相济理念,兼顾温度与智慧,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以严格执法为医药产业发展营造有序、安全、可预期的监管环境。

以政治效果为统领,坚守政治原则底线

今年,辽宁省委、省政府从省域发展全局与民生保障出发规划药品安全蓝图,将药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纳入全面振兴新突破“八大攻坚”任务,将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列入辽宁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辽宁省政府调整组建辽宁省药品(疫苗)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凝聚多部门合力,通过全体会议统筹规划,确保药品安全工作各环节无缝对接、有序推进。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定期听取专题汇报;省政府常务及业务会议聚焦药品安全核心环节,深入剖析问题,精心打磨工作方案与监管策略。

辽宁省药监局出台《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规范省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力求政治、社会、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以社会效果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辽宁省药监局将社会效果铭记于心,全力构建全方位药品安全防控网络。

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中,辽宁省药监局制定实施的药品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会商机制成为监管“利器”,为日常监管工作筑牢根基;多元会商机制设置了多道防线,专题会商针对特定领域深入研判,专案会商聚焦重大案件精准打击,三者相辅相成,共同编织风险“防控网”;责任清单将每项监管任务细化至每个岗位、每位工作人员,形成“责任链”,有效保障药品监管工作高效精准开展,从制度层面为公众用药安全提供坚实保障。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辽宁省药监局已组织召开各类风险会商会200余次,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400余项,消除潜在风险隐患300余个,牢牢守住药品安全防线。

在投诉举报处理上,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深入挖掘与剖析投诉举报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借助大数据分析等前沿科技手段,关联排查同类问题及潜在风险点,精准定位违法嫌疑对象与行为,让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辽宁省药品领域投诉举报成案率大幅提升,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中,累计查办787起案件,占总线索的30.42%,公开多起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 (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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