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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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

【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成效局长谈】注重“三个效果” 打击违法行为

中国医药报 02版综合
2024年12月24日

(上接1版)

以法律依据为基准,精准打击违法行为

辽宁省药监局依托法律基准,展开全方位、多层次的精准打击行动。

辽宁省药监局强化监督指导机制,将监管力量下沉至市、县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常态化督导与精准打击双管齐下,聚焦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的全流程,细致入微地排查风险;推动行政执法与稽查办案紧密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构建快速反应的执法链条,让违法违规行为时刻处于法律威慑之下;省、市、县三级药监部门联动协同,形成长效稳定的执法合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辽宁省药监部门累计查办案件1.68万件。在处理某药品批发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中,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出重磅罚单并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对企业关键责任人禁业30年。这一处罚不仅彰显了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更体现了精准适用法律、严格依法裁量的执法水平。

在行刑衔接方面,辽宁省药监局与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辽宁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将各市药品监管部门在假药认定工作中的经验与共识制度化,为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具假药认定意见提供有力制度支撑;与公安部门建立案源线索互通、风险会商、联合检查、联合办案、共同督办的“五同”工作机制,推动强化全省各地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同合作,重拳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启动后,累计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01件。其中,联合公安机关成功破获辽宁省“7·25”妨害药品管理案件、辽宁省沈阳市“8·22”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以及辽宁省“9·25”生产销售假药案3件货值超亿元重大案件。

下一步,辽宁省药监局将持续发力,不断夯实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成果,坚守保障药品安全这一重要防线,更好为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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