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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 (记者蒋红瑜) 11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明确,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和审核,山荷叶合剂、百令颗粒和连芩珍珠滴丸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根据公告,由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的山荷叶合剂的规格为每瓶装10毫升、每瓶装150毫升,百令颗粒的规格为每袋装2克,连芩珍珠滴丸的规格为每丸重35毫克。其中,百令颗粒的申报类别为中药一类,为双跨药品。
公告给出了上述3种药品的品种名单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要求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5年8月6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公告要求,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双跨品种的处方药说明书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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