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
- 中央新闻网站
本报陕西讯 近日,陕西省检察院、省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药品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安全监督中的职能作用,推动陕西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深度协作、良性互动,形成药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从源头上堵住药品安全领域的监管漏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意见》明确双方建立5项协作机制,即:推进信息共享机制,运用信息平台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实现服务保障药品安全工作信息共享,相互提供涉药品安全领域案件信息和数据信息;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及时移送涉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案件线索,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强化办案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可以邀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听证及矛盾化解工作,为办案提供专业支持,协同做好检验、评估等工作;加强业务交流机制,检察机关可聘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业务骨干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在药品安全领域的重要工作部署、出台的重要政策、办理的重大案件和舆情处理情况,听取重大线索办理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贺一辰)
©2019中国食品药品网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