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PDF版下载   
2024年06月29日

溴啡等物质今年7月1日起列管

中国医药报 01版要闻
2024年06月29日

本报北京讯 (记者落楠) 日前,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将溴啡等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按照《办法》,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指未作为药品生产和使用,具有成瘾性或者成瘾潜力且易被滥用的物质。对列管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和进出口。因科研、实验需要使用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检测中需要使用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标准品、对照品,以及药品生产过程中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间体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办法》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按照药用类和非药用类分类列管。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品种目录已有列管品种外,新增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由《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列示。该增补目录2015年发布时一次性列管了116种物质,其后,于2017年、2018年、2019年、2021年陆续列入58种物质,并对芬太尼类物质、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整类列管。随着此次公告的施行,列管物质进一步增加。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