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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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1日

【曝光台】兆春牌痘必净精华液检出致癌成分

中国医药报 02版综合
2024年05月21日

□ 本报记者 殷芝

近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北京市2023年第五期化妆品质量安全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经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西安市康春皮肤病疑难病综合研究所(以下简称康春综合研究所)生产的兆春牌痘必净精华液等4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记者调查发现,康春综合研究所近年来多次被罚。

《公告》显示,康春综合研究所生产的上述不合格兆春牌痘必净精华液的被抽样单位为北京炫酷世纪科贸有限公司,网店商铺名称为天猫炫酷世纪居家日用专营店,标示批号为20221201。不合格项目为“己烯雌酚”,检验结果为“<0.1μg/g”,规定要求为“不得添加”。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下简称《规范》)规定,性激素(雌激素类、具有雄激素效应的物质、孕激素类)为禁用物质,禁止作为化妆品原料添加在化妆品中。己烯雌酚、雌三醇、雌酮、雌二醇、睾丸酮、黄体酮等都属于性激素。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显示,己烯雌酚为1类致癌物,即对人类为确定致癌物。

“性激素具有防止皮肤老化、除皱、增加皮肤弹性的作用,所以一些不法化妆品生产者会在化妆品中添加违禁激素以达到即时嫩肤的效果。如果长期使用含雌激素的化妆品,可能会导致患子宫内膜癌、乳腺癌的风险增加;儿童长期使用后也容易性早熟。”一位省级药监部门化妆品监管人员介绍。

企查查网站显示,康春综合研究所成立于2002年,经营范围为消毒剂及卫生用品类的生产及销售;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化妆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显示,康春综合研究所曾有过多次被行政处罚和责令改正的记录。2022年10月24日,康春综合研究所因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被西安市高陵区卫生健康局处以行政处罚;2021年3月18日,康春综合研究所在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开展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及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行政检查中,被查出问题并被责令改正;2020年5月22日,康春综合研究所在陕西省药监局开展的监督检查中,被发现问题并被责令改正。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致电康春综合研究所,截至发稿,电话无人接听。

《公告》显示,相关单位已对不合格化妆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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