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
- 中央新闻网站
(上接1版)
狄国凤对此也有同感。她认为,推动化妆品安全评估体系建设,需要有能力的企业起带头示范作用,分享可操作的经验,帮助更多企业落实安全评估工作。企业应按照《公告》要求,努力完善安全评估体系,并根据产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等数据,进行安全性评估检查回顾,必要时进行再次评估,确保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
江科建议,企业与监管部门加强沟通,监管部门加强政策解读,对《公告》和相关技术文件进行宣贯培训;化妆品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发挥引领自律作用,引导企业落实新规,及时收集并向监管部门反馈相关情况;各级监管、审评部门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交流,促进形成共识,持续统一监管和审评尺度,推动《公告》平稳实施。
吴晖介绍,浙江省药监局对推动《公告》落地已有初步工作思路,将组织开展《公告》宣贯和培训,积极拓展沟通渠道,与企业深入交流,适时提供送政策上门服务,主动帮扶企业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同时,他建议企业以安全评估能力提升和安全评估体系建设为契机,大力培育化妆品行业新质生产力,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不断优化、强化的安全评估工作中,我们看到监管部门正紧锣密鼓地推进基础建设。《化妆品稳定性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化妆品防腐剂挑战试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化妆品与包材相容性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等技术文件公开征求意见,这种‘开门立法’的方式将有效提升技术指南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行业适应性。”陈亮期待监管部门早日发布相关技术指南,组织开展相关解读,有序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实施。
©2019中国食品药品网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