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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 (记者冯玉浩)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围绕扩大市场准入、加大政策力度等五方面提出24条具体措施,更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巩固外资在华发展信心,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行动方案》强调,持续推进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积极支持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领域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
《行动方案》要求,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合理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推进电信、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开展放宽科技创新领域外商投资准入试点,允许北京、上海、广东等自由贸易试验区选择若干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等领域进行扩大开放试点;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内投资试点等。
《行动方案》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对外商投资吸引力。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外资项目清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加大对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领域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允许享受相应支持政策等。同时,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
此外,《行动方案》还从优化公平竞争环境、畅通创新要素流动、完善国内规制更好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三个方面,提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与总部数据流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具体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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