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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启动后,郴州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行动、第一时间落实,着力创新举措、凝聚合力,扎实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落地见效。
全区域推行药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建立药品安全“三个责任”工作机制,推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地方领导包保责任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立足郴州实际,科学确定包保主体和包保干部范围,对应确定县、乡两级包保干部,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人、属地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和责任清单,建立包保主体台账。全市11个县(市、区)均落实药品安全“三个责任”工作机制,三方责任责任人信息公示上墙,真正实现身上有责任、墙上有公示、安全有保障。
全覆盖建立药品安全“两员”队伍。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全市11个县(市、区)及各乡镇(街道)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并建立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确保每个街道、村(社区)配备1名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药品安全监管网络。截至目前,全市已配备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3565名。
全方位提升基层药品监管能力。全面开展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包保干部、协管员信息员、从业人员培训,着力提升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增强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举办各类培训50场,培训人员452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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