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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推动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药品监管电子证照工程标准已发布35项,实现药品监管证照发证清单标准“全覆盖”。
电子证照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电子证照标准是深化政务服务应用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的组成部分,药品监管电子证照工程标准规范了全国药品监管电子证照版式样式,推进了证照数据标准化,同时为地方药品监管机构实施证照电子化提供了技术指导,为全国药品监管电子证照的跨部门、跨地区、跨平台互通互认及应用提供了便利。
下一步,国家药监局将深化涉企电子证照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电子证照标准解读及专题培训,加大对地方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做好电子证照标准的落地实施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国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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