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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山西讯 近日,山西省药监局4个检查分局揭牌。这是山西省深化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强药品监管一线力量的重要举措。
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省级药品监管力量的要求,今年3月,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药品监管一线力量的通知》,将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经济检查总队整建制划转至省药监局,设立山西省药监局第一至第四检查分局。4个检查分局承担各自监管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以及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及应急处置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其中,第一检查分局驻太原市,监管区域为太原市(含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泉市、吕梁市;第二检查分局驻大同市,监管区域为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第三检查分局驻长治市,监管区域为长治市、晋中市、晋城市;第四检查分局驻运城市,监管区域为运城市、临汾市。
山西省药监局要求各检查分局投入运行后,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履职担当,真抓实干,以全面加强能力建设为主线,完善监管体系,强化专项治理,夯实安全基础,服务市场主体,提升保障水平,不断开创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为全方位推动山西省药品安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许明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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