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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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1日

疫苗生产检验电子化记录技术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医药报 01版要闻
2022年04月11日

本报北京讯 近日,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就《疫苗生产检验电子化记录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征求意见稿》指出,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采用信息化手段如实记录生产、检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数据,确保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疫苗生产、包装、入库、放行、质量管理、电子数据采集/输入等多个环节强化电子签名应用。在疫苗生产过程中,需要每一生产工序负责人、生产步骤操作人、操作复核人等人员的电子签名;疫苗成品入库放行需经相关授权人员电子签名后方可批准生产放行;在疫苗检验放行管理环节,相关人员应根据物料和产品批准放行的操作规程,在电子检验报告单或产品审核报告单等文件中给予明确的结论,并根据放行的职责进行电子签名;在质量文件管理方面,建议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采用信息手段,管理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等流程,并形成电子记录,同时对于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和批准的相关操作,采用电子签名,并注明日期。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疫苗生产、包装、入库、放行、检验等环节的电子批记录内容。疫苗生产过程的电子批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编码、规格或批量、批号,生产以及中间工序开启、结束的日期和时间,原辅料的批号以及实际称量等的电子数据;包装过程的电子批记录应包括待包装产品的批号、数量,以及成品的批号和计划数量等内容;电子化检验的电子批记录应包括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检验记录等。(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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