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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河北讯 近期,河北省药品审评中心按照河北省药监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相关培训,并制定了文件为有关备案部门提供依据,切实推进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承接工作。
河北省药品审评中心多次召开会议,梳理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工作流程、职责分工等,及时制修订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实施公告、办事指南、工作程序等文件,并按照省、市分级管理原则,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交流承接工作的细节及需求。
据了解,作为首次承担此项工作的技术审评部门,河北省药品审评中心采取资源共享、互助学习、网络培训等模式,开展10余次业务专题培训,并轮流派出审评人员赴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化妆品安全技术评价中心和国家药监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进行跟班学习。此外,为了了解备案企业和备案人的实际需求,该中心还与化妆品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就进口普通化妆品的备案程序和申报要点进行交流,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冯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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