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
- 中央新闻网站
本报福建讯 近日,福建省药监局印发《开展“自己管、网上查”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完善治理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据悉,福建省药监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等新法规要求,制定发布了《“自己管、网上查”化妆品监管事项清单(试行)》。该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本地区监管事项清单,并根据化妆品经营者意见建议和清单试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对清单内容进行调整改进。化妆品经营者可以通过网络等渠道,查询监管事项清单,开展对照自查,实现市场主体的自我管理和自我规范,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经营承诺和消费提示,推广使用化妆品监管APP,营造良好的安全用妆宣传氛围,助力形成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推动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陈思远)
©2019中国食品药品网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