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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青海讯 (记者蒋红瑜 通讯员潘平) 近日,青海省药监局对化妆品生产(备案)企业开展质量安全集体约谈,18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共25人参加。
会议通报了化妆品专项检查、上半年产品备案等情况,指出了企业潜在的共性问题和风险隐患,要求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整改存在的风险隐患,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会议要求,化妆品生产(备案)企业要高度重视并系统性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促使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化妆品全链条各环节得到落实;要树立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切实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压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责任主体压实年”取得实际成效;要牢固树立自律意识,严格对标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要求,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要把重诚信作为安身立命的“压舱石”,生产公众认可、质量保障、市场欢迎的好产品。监管部门要将化妆品安全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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