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组织开展进口化妆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集中检查进口化妆品中文标识、批准文件、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和报关单等情况,并向经营人员宣讲《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重点内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图为执法人员在一家化妆品经营店检查。 叶阳欢 摄
©2019中国食品药品网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