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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上海讯 (记者陆悦) 日前,上海市药监局发布公告,明确新设立的上海市药监局稽查局行政执法相关事项。
公告显示,上海市药监局稽查局主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领域市级监管事权范围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接受上海市药监局委托,以上海市药监局的名义,负责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强制、处罚决定、执行等与案件查处相关的工作。为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上海市药监局稽查局行政执法人员可使用目前持有的行政执法证继续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据悉,上海市药监局稽查局于今年2月9日正式揭牌,主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等药品相关领域,市级监管事权范围内的日常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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