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
- 中央新闻网站
本报北京讯 (记者落楠) 1月7日,国家体育总局、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发布《2021年兴奋剂目录公告》,强调有关部门应按规定做好2021年兴奋剂目录中所列物质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以及反对使用兴奋剂的监督管理工作。记者统计发现,2021年兴奋剂目录共含兴奋剂品种358种,比2020年兴奋剂目录增加9个品种。
2021年兴奋剂目录包括蛋白同化制剂品种87种,肽类激素品种65种,麻醉药品品种14种,刺激剂(含精神药品)品种75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3种,医疗用毒性药品品种1种,以及其他品种113种。新增的9个品种分别为阿福特罗、倍氯米松、环索奈德、氟可龙、氟尼缩松、特异性的脯氨酰羟化酶-2(PHD2)抑制剂、左沙丁胺醇、莫米松和奈必洛尔。
目录所列物质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及光学异构体,所列蛋白同化制剂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酯、醚及光学异构体。目录所列物质中属于药品的,还包括其原料药及单方制剂。
国家对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实行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其生产、销售、进口、运输和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特殊管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上述规定以外的兴奋剂目录所列其他禁用物质,实行处方药管理。
©2019中国食品药品网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