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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 (记者落楠)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称,经组织论证和审定,将愈美制剂非处方药转换为处方药,按处方药管理,同时公布品种名单和说明书安全性信息修订要求。相关品种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于今年11月30日前向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
品种名单显示,此次转换的药品包括愈美片、愈美片(Ⅱ)、愈美胶囊(Ⅰ)、愈美分散片、愈美颗粒、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糖浆、复方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等7个品种,品种名单同时明确了对应药品的规格(组成)。说明书安全性信息修订要求涉及不良反应、禁忌等多项内容。例如,“禁忌”项应包含“妊娠前3个月内妇女禁用”“痰量多或黏稠而又虚弱无力咯痰者、呼吸衰竭或有可能发生呼吸衰竭者禁用”等内容。“注意事项”项应包含“存在精神疾病的患者慎用”“CYP2D6基因多态性人群在服用本品之前应咨询医师”“本品不能与含酒精的饮品同时服用”等内容。“药理作用”或“药理毒理”项删除“长期服用无依赖性和耐受性”“长期应用未见成瘾性”等相关表述。
公告强调,相关品种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今年11月30日前向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其中安全性信息按照有关要求修订,说明书其他内容按照处方药要求进行修订,药品标签应当一并进行修订。
公告要求,修改说明书的补充申请获批后,相关品种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在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或以其他形式告知患者。同时应及时收集并报告不良反应信息,做好风险控制及药物警戒工作。相关品种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经营企业、临床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处方药的相关管理要求生产、销售和使用相关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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