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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陕西讯 近日,陕西省药监局联合省科技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首批陕西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秦药名方”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助力陕西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质量提升和品牌打造。
《通知》明确,首批“秦药名方”遴选数量计划为5个,在此基础上建立“秦药名方”培育品种库并实施动态管理。支持入选制剂扩大临床使用范围,规范积累临床人用经验及数据,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提升质量并向新药转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健康需求。
《通知》指出,陕西省药监局等四部门协同负责组织开展遴选工作,设立陕西省“秦药名方”遴选工作组。遴选工作组联合制定“秦药名方”申报指南和评选标准,陕西省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按要求进行申报。遴选工作组组织专家对申报品种开展评审,确定“秦药名方”遴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名单中的品种可获评陕西省“秦药名方”或入选“秦药名方”培育品种库。
根据《通知》,陕西省药监局等四部门将依职能从优化医疗机构制剂审评审批、加强医疗保障支持、支持中医药科研创新等方面给予入选品种政策支持。
据悉,陕西省药监局将持续抓实“秦药名方”遴选工作,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深化“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机制,有针对性地支持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 (贺一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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