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医药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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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

推动太空制药走向适应性治理

中国医药报 01版医药专刊
2026年10月15日

为促进太空制药长远发展,需要建立“技术-制度-产业”协同演化的适应性治理框架。适应性治理是指在技术未完全成熟、商业模式尚在验证、风险边界尚不清晰的情况下,通过试点、评估、反馈和迭代,逐步形成规则体系。对于太空制药,技术、制度和产业必须同步演化:技术进步提供新可能,制度创新降低不确定性,产业需求推动应用场景调整。

当前,制度滞后是造成太空制药成本增加的一大因素。太空环境可以做什么?太空制药能带来什么回报?相关药品如何审评?空间公共资源如何使用?只有这些问题得到制度性回应,太空制药才能突破概念热度和个案实验阶段,形成稳定的产业预期。

建立监管沙盒、成立跨部门治理委员会、制定团体标准,是现阶段的可行方案。

监管沙盒是在限定范围、限定样品、限定风险等级和限定用途的条件下,允许企业、科研机构和监管部门共同探索证据要求。初期,可选择蛋白质结晶、非临床制剂筛选、类器官药效评价等风险较低的方向,探索形成样品管理、数据管理、可比性研究和质量风险评估模板。

太空制药涉及药监、航天、科技、工信、卫生健康、生物安全、知识产权和标准化等多个领域,单一部门难以完成规则设计。成立跨部门治理委员会,有利于形成任务协调、风险评估、资源配置、伦理审查和产业政策之间的协同机制。

目前,全球药品质量协调规则中尚未形成专门面向太空制药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药学研究与生产质量控制指南,我国可以先从团体标准、试行指南和示范项目规范做起。内容应覆盖空间制药术语、样品分类、批次定义、地面参照、空间环境参数、返回样品交接、数据完整性、污染控制、可比性研究和项目伦理审查等。团体标准能够在产业发展早期形成事实标准,为后续监管指南制定和国际规则构建奠定基础。

从国际竞争角度看,我国在太空制药治理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包括拥有国家空间站、具备较强的任务组织能力和制度协调能力等。若能在太空制药质量管理、商业空间资源开放、公共科研成果转化和监管沙盒机制建设方面率先形成系统方案,则有望在全球太空制药治理体系中占据先发位置。

(魏国旭 李博洋 曹慧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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