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
- 中央新闻网站
本报吉林讯 近日,临江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处方药销售及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的提醒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告知书》明确,要严格规范处方药销售管理。所有处方药须经在岗执业药师审核签字后销售,无纸质处方的,可通过合规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远程诊疗,获取有效电子处方。处方及处方药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根据《告知书》,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业务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网络销售相关规定,区分展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对处方药设置醒目警示标识;处方药网络销售要落实实名制购药、先审方后销售要求,杜绝处方重复套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告知书》提出,要强化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管理。药品零售企业应合规配备在岗执业药师,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证照信息。在企业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必须全职在岗,依法履行处方审核、用药指导、药学服务等职责。企业要建立健全执业药师在岗考勤管理制度,定期核查执业药师履职记录、处方审核台账。此外,《告知书》还明确了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措施。
(叶阳欢)
©2019中国食品药品网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