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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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

释放创新药国际化新动能

中国药品价格登记系统上线

中国医药报 01版要闻
2025年12月16日

□ 本报记者 落楠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药品价格登记查询服务的公告》,宣布认可北京相关国资企业开展药品价格登记查询服务,明确医药企业可自主申报登记创新药价格,登记范围逐步扩展至有价格登记意愿的其他药品。同日,中国药品价格登记系统发布活动在京举行,中国药品价格登记系统正式上线,恒瑞医药、药明巨诺、罗氏制药等首批9家企业进行了药品价格登记。

中国药品价格登记系统独立于各省级医药采购平台,可登记不同渠道的真实药品价格,企业可自主申报登记药品价格、申请调整登记价格、获取附电子签章的药品价格信息查询凭证。企业认为,该系统可以在支持创新药“走出去”、国外药品“引进来”、自费市场扩容等方面释放更多新动能。

可登记不同渠道价格

“中国药品价格登记系统是应对医药创新发展新形势的全新探索,是企业构建全球化、多元化价格体系的展示平台,着眼于为企业提供面向全球的权威、规范、透明的市场价格登记查询系统。”在中国药品价格登记系统发布活动上,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中国药品价格登记系统由国家医保局发起筹建,北京市西城区国资企业负责运营。《关于开展药品价格登记查询服务的公告》显示,药品价格登记按照“一地受理、全国共享、全球公开”的原则。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愿向平台申报登记创新药和其他药品价格,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药品价格真实性承诺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根据临床价值、供需关系、竞争格局等因素,可申请调整登记价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免费获取中文版药品价格信息查询凭证,附电子签章。

这意味着,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中国药品价格登记系统申报登记不同渠道的真实药品价格,并且可调整登记价格。

事实上,药品价格本身就是多样化的。除了药品上市时企业自主确定的药价,业界更为熟悉的是企业在各省级医药采购平台的挂网价格——该价格多是医保基金在特定交易条件下的支付价格,因此可以理解为药品的“医保折扣价”。此外,药品供应互联网医院、民营医院、零售药店等渠道,也会形成对应的价格。

中国药品价格登记系统登记的是已经产生的、真实存在的价格。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中国药品价格登记系统独立于各省级医药采购平台。登记价格是不同渠道发现的药品价格,不改变参保和非参保服务的用药价格。

利好创新药“出海”

“我国创新药企业‘出海’遇到的一个非常大的挑战就是创新药如何获得全球的价格认可。中国药品价格登记系统可以更好体现我国创新药的价值,助力‘出海’。”药明巨诺相关负责人说道。

近年来,我国医药产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对很多药企来说,创新药“出海”从可选项变成了必选项。然而,记者获悉,我国创新药国际化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实际问题,比如,单一价格体系可能难以完全适应创新药多元化全球化发展需求。此外,在开拓国际市场的过程中,我国市场的终端价格参考价值日益凸显。 (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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